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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鹃的话,刺伤了韦枷的自尊心。
“你故意陷害人家,换来了自己的工作机会。”杜鹃横眉冷眼抱胸道:“我不记得,你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人。”
这是韦枷认识杜鹃那么久,第一次见她这样硬气地说话。
“我怎么样还不都是为了你?”韦枷没有管住自己的嘴,出言讥讽道:“你好意思说我?我在外面那么辛苦,都是为了谁?你呢,你当着我的面肖想别的男人,你当我是死了不成?!”
他处于一种微妙的矛盾情绪,他固然知道杜鹃有极大可能是父亲故友所说的“眼睛”,但是就如洁癖的人不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物品。他看到杜鹃有出轨的行为,或者说倾向,他就火冒三丈,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的脾气。
“你不是不想跟我说话吗?”杜鹃反唇相讥:“你看不惯我,我也不想跟你说话,就这样吧。”
杜鹃拖着自己的行李箱。
韦枷觉得事情失去了自己的控制,她应该想方设法留在自己的身边。
自己在她的眼中难道失去了价值,她这个骗子欺骗了自己感情之后想要逃跑?
无论是哪一种,他心中的占有欲,都不能允许他眼睁睁看着杜鹃走。
也许自己的想法有误,父亲的故友说的“眼睛”,不是杜鹃,另有其人。
韦枷惊出了一身冷汗,差一点他就放走了这个床下清纯、床上放荡的女人。
“想走?你想得美?!”
他的目光带着疯狂。
“你身上的衣服,不是我买的?你要走,可以,脱下!”
杜鹃这次可能铁了心要走,所以她的语气也异常坚决。
“脱就脱。”
她把行李箱打开,把衣物之类的东西,全部都扔到地上。同时脱下了自己的衣裙,找了件普通的款式老旧的T恤想往身上套。
韦枷眼热地看着她那抹白色的胸衣,趁她套衣服的时候,把她摁倒在床头。没来及套上身的衣服,成了天然的绳索,韦枷将T恤相互一绞,把衣服绑在床头。
“你这是在犯罪!”
杜鹃嘴上不饶人地叫道。
到嘴的肉,韦枷当然不可能放走,他像只饿狼,干脆利落地裉下杜鹃身上仅存不多的布料。
急色的眼光,像是X光扫描一样,贪婪地吮吸着每一串白嫩的肌肤。
杜鹃大喊道:“流氓,非礼!”
韦枷的身体压在她的身上,她完全不能动弹。
“放心吧。”
一会你就没有力气叫唤,爽得直哼哼了。
男人征服世界,女人征服男人,而他韦枷,用身体征服女人,他要把杜鹃征服得心服口服。
满脑子欲望的韦枷自然不会注意到,杜鹃唇间那轻佻而嘲讽的笑,侧头的时候不由自主无声地勾动嘴角。
接着,她又卖力地放声大喊:“不要!混蛋,不要……”
不久,只剩下一连串不成调的娇哼。
……
楼梯间下来的三个人,孔武有力的那个唤作洪义,一脸络腮大胡,典型的国字眼。近三角形的眼型,使他的面相凶狠无比,脸上,还有后背都有一道刀疤。脸上那道刀疤是他十来岁在乡下跟黑大哥混黑时,一次砍人火拼中,被人用西瓜刀砍的。刀疤约长三厘米,他当时机警往后一仰,反手对着那人脖子砍了一刀,血柱如雨喷在他的脸上。他像是地狱走出的修罗,震慑住对面的人,带着一身煞气,结束了那场火拼。
疤痕也是那个时候留下的,就差那么几毫米,眼睛就保不住了。去医院的时候,两个医生一人拿镊子,一人拿缝合,总共在他的嘴上刺了二十三针。
后来,他跟的那个老大垮了台,世道也跟着变了,他跑到城里谋生,认识了现在的老大。
背后那一道疤是他替对方挨的,赢得了对方的信任,跟他结成了异姓兄弟。
他是不擅于动脑子的人,他也清楚自己的定位。砍刀玩得再厉害,也比不过一梭子子弹,单打独斗的年代早已过去。
他新认识的老大叫白孟山,也是如今他旁边那个侏儒。可能是天生身体残疾,白孟山做起阴损事,半点也不手软。黄、赌、毒,杀人放贷,吃喝嫖赌,无一不通,无一不精。他能笑着把人的耳朵割下来,扔进白酒杯里,塞进嘴里嚼几下咽进肚子。
与他做的那些事相比,洪义的事迹是小巫见大巫。
而那个皮相好的帅大叔叫做路千秋,他是后面加入白孟山的,他只有脸属上乘。其他事情一窍不通,是个好看不顶用的绣花枕头。在认识白孟山之前,他主要去给富婆当小白脸。
那时他不过二十岁,却能忍着反胃,在床上把皮肤松弛,年龄比他娘还要大的老女人,一口一个姐哄得开开心心的。可这种渠道来钱,在他眼里仍然不够快,所以他跟了白孟山混。
他们做的买卖,死后被人刨去坟墓鞭尸都够轻的,剖出的心肝也许会黑得跟墨汁一样。
只要有良知存在的人,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好感。
他们游弋在法外之地,他们使无数家庭破碎,他们残忍地剥夺一条条人命。将这些人的心肝脾肺肾,以及其他部位,换成白花花的银子,用来花天酒地、纸醉金迷。
他们曾经的工作是人贩子,而且不是一般的人贩子。一般的人贩子拐卖儿童、女人,卖到穷乡僻壤,或者是没有孩子的家庭,从中牟取利润。那些不幸罹难的无辜人,虽然要经历一番苦难,可是至少还有活下去的希望。
白孟山等人的行为更加令人发指,他们就是家中父母长辈经常拿来吓唬小孩的故事来源。他们是非法器官贩卖者,他们通过欺骗、武力、哄骗等手段,割人身上的部位,提供给有需要的客户,用来牟取暴利。
这些客户大多数是上层的富翁,他们有头有脸,坐拥大把钞票,比一般人更加惜命。他们潇洒纵情声色犬马,对身体器官造成的负荷,可以转稼到普通人的身上,在他们的高额金钱悬赏下,一些人铤而走险,帮他们找合用的人体部件更换。
白孟山等人好比猪头人身的天堂屠夫,类似于奥威尔的《1984》。白孟人等人将屠刀挥向自己的同类,与天堂屠夫奥因克不同,他们的行为是自发的、自觉的,他们因为纯粹的利益,将自己的同类、同胞,架在了砧板上。如同菜市场卖肉的肉贩子,跟那些泯灭良知的客户讨价还价,谈笑风生地谈好时间、要求。
器官移植术是与时间赛跑的手术,器官在体外滞留的时间越久,器官成活的可能性越小。而器官在体外停留的时间,一般有四到三十六小时不等的窗口期。
白孟山等人在黑市器官交易中,赚到的钱不在少数,他们的秘诀是将人预先囚禁,控制那些人的饮食,然后谈好生意之后,找来小诊所的医生开刀,把摘除的器官放在专用的可携带储存箱,快马加鞭送到医院。
在医院等候的客人,只要器官一抵达,就能立马进行手术。由于他们的高质量服务,在业界有不小的名气,有买卖需要,能想到的几家一定有他的一份。
他们三人的分工明确,老大白孟山是智囊,老二是洪义是打手,老三是“钓鱼”的“鱼饵”。那时网络聊天工具业已普及,同时兴起了网友见面的风气。这也给了他们可乘之机,凭借白孟山的智商,他们编织了一张甜蜜的网,向那些怀着白马王子梦的无知少女,发射糖衣炮弹,用充值某游戏会员、某软件会员等小恩小惠,牟得她们的信任,或者是通过编造的可怜身世,引起他们的同情。
他们从不求明面上的财,因为这会给他们带来麻烦。倚靠路千秋的好看皮囊,三人无往不利,把骗过来的女网友,收押到一处,摘取他们身上的器官,换来真金白银。
他们知道人身上有很多地方是值钱的,像眼角1膜、肾脏这些是他们优先出手的部位,因为“货羊”——他们扣押的人,失去这些部位不会第一时间死亡,他们还有机会把“货羊”剩下的其他值钱部位卖出去。
但是,他们也担心有人会找过来,所以“货羊”到货——被关押那天起,他们最多保留一个月时间,时间一过,他们会把人杀掉,找个没有人发现的地方,原地掩埋,或者是联系相熟的客户,让他们顺便帮忙处理。
一般来说,火是毁尸灭迹的好帮手,火葬场这个地方是他们选择的好去处,每天那么多人死去。每具尸体上加一点“料”,谁会注意到自己亲人的骨灰分量,似乎多了那么一些?
沉浸在伤痛之中的人,鲜有能保持冷静思考能力的存在。而且,只要不是每日都会与尸体打交道的人,谁会想到人的尸体烧成灰之后,正常的重要会是多少?
这份工作虽然不磊落,但跟以前他委屈自己,违背自己的本心服侍那些老女人的工作相比,对他来说,是一份轻松好赚钱的好买卖。
他们会有意识地筛选符合要求的猎物下手,尤其是叛逆期的少女,与家人不和的、单亲家庭的、满脑子幻想的……
符合条件的都是他们下手的目标,路千秋只需依照白孟山的吩咐,记住他设计好的对话,把人引到规定的地方。洪义会处理好绑人的事,事后他会收到一笔丰厚的买卖。
那些人的死活,他纯当作看不见。处理尸体的脏活也不沾他的手,他只要开个视频聊天,再哄几下那些小姑娘,钞票就能源源不断地进账,天底下有几份工作能这样?
他们的同行组成了一个严密的组织,一般来说,损失也只是损失一些微不足道的下线。但意外总会发生的,有人走漏了风声,把他们这些人全部捅了出去。那些贪生怕死的老板,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,根本不会管他们的死活。那些人巴不得他们全部死光,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麻烦。
有句话叫死无对证,死人在他们眼里,是绝对的可爱。
他们三人在组织倒台之后,在莫德里市租下了这栋的房子,靠出卖体力赚钱。而且给自己披上了一层鲜活的伪装,多年来的伪装生活,几乎磨灭了他们的本性,他们好像真正的农村来城里打工的三兄弟,有着乡下人特有的淳朴善良。
任谁也不会想到,这栋接近淘汰的老楼,不起眼的灰白水泥墙下,藏了他们三个灭绝人性的人中魔鬼。